热线电话:

广州市荔智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主营:代理记账、年度审计、常年顾问、财税咨询、...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企业***容易忽略的三个税
广州市荔智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13
企业等级: 银品会员
经营模式:
所在地区: 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    QQ在线咨询715087727
手机号码:
公司官网: www.gzlzcw.cn
公司地址:

.企业***容易忽略的三个税

发布时间:2013-07-04 09:34:49        

一、年末***未还
个人***者从其***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1、***年度内个人***者从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在该***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可视为企业对个人***者的红利分配,依照“***、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对个人***者从其***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超过12个月的,在超过12个月的该***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应视为企业对个人***者的红利分配,依照“***、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一文生效前已发生的个人***者***,从该文生效之日算起,超过12个月的,在超过12个月的该***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应视为企业对个人***者的红利分配,依照“***、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有限责任公司用税后利润及资本***转增注册资本征税问题
1、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税。股份制企业***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转增股本由个人所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税。
2、公司制企业歇业***时对未分配利润、盈余***的税务处理
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由个人***者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注销办理税务***时,其结余的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企业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之后,应按个人***者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者的所得,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股份制企业派发红股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用盈余***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形式向股东个人***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为个人消费性、财产性支出的涉税处理
个人***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消费性支出及财产性支出的处理问题:
1、《******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者个人、***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二)企业***者个人、***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
者、***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年度终了后未归还***的。
2、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者的红利分配,按照”***、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的税务处理。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QQ在线咨询715087727
  • 手机: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广州市荔智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

电话:传真: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广州市荔智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主营产品:代理记账、年度审计、常年顾问、财税咨询、清理旧帐、验资、办理工商开业、注销清算、评估等税务代理。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欢迎咨询...